感情少一點

  剛從官校畢業時有一位愛得死去活來的女友,由於環境不允許我們在一起,不得不分手。分手之後她遠赴美國,從此可能永遠無法見面(的確到今天也沒再見面)──心裡明白這事實,總認為分手之際會很難過。
  卻不料,那天我很平靜地看著她離開,很平靜地回到船上,躺在床上想激起一點哀傷之情,然而摸摸良心自問,實在沒有!
  這輩子曾經有幾次經驗,前一天還覺得深愛某人,次日卻因為一件什麼事,突然覺得不再愛她。
  到底什麼是愛、什麼不是愛,有時候我自己都有點迷糊。
  雖然有點迷糊,但是很肯定,我不是一個多情的男人。
  百分之百不多情,因為這一生讓我動心的女人屈指可數。
  不是我多麼高傲,動心或不動心,由不得自己,也勉強不來。
  在海軍服務的時候常碰到「艦長調職」的場面。艦長是一艦之長,調職是船上重大事件,官兵都會準備許多感人的歡送活動,許多艦長當場因感動而落下眼淚。
  落淚的一剎那,官兵是得意的,那表示他們的活動成功;而淚水對艦長也有正面意義,那表示他是重感情的長官──我完全明白這道理,也很想掉下幾滴淚,可是兩次調職,類似的活動都讓我如坐針氈。
  我很怕婆婆媽媽、哭哭啼啼的場面,更無法發自內心地陪著他們傷感。
  畢業以後我遇到一位艦長,是宅心仁厚的好長官,終其一生,我們都有密切的來往。十幾年前他因癌症住院,到醫院探望時已病入膏肓。我不知該說什麼安慰話,脫口而出的竟然是:「人生很辛苦,有好多事要操勞,有時候兩手一攤離開,未嘗不是好事。」
  講完,我自己都覺得莫名其妙。
  然而,那真是那時我心中的想法。
  別說是病榻前,即使參加親朋好友的喪禮,我不曾抱持悲慟的心情。
  有一天我也會離開這個世界……,或許是明天,或許是明年,也或許是幾十年以後。不管是哪一天,只要能平平靜靜離開,好比說打麻將的時候自摸,因興奮過度而倒地不起──我覺得這是大喜之事,親友應該為我放鞭炮慶祝,而不是哀聲哭泣。
  再談談最近發生的事,讓我自己都非常訝異。
  進入這家公司之前我只待過軍中。軍中長官沒有「開除下屬」的權力,所以我從不曾開除過任何人;即使處分部屬,次數也有限(恐怕不超過十次);至於罵人,軍旅二十七年罵部屬的次數可能不超過二十七次。
  從這些資料來看,我的作風有點像那位宅心仁厚的好艦長。
  卻不料,進入公司之後,若覺得某人不適任,我會毫不留情地請他回家。
  學校的編制有「教務」、「訓育」,以及「總務」三個處。其中以訓育的人數最少,包含六個警衛、八個輔導員。開學至今將近十個月,其他兩個處辭退不到兩、三人,訓育處卻換了五個警衛、辭退四個輔導員。他們之中只有少部分是自己提出辭呈,大部分在不情願的狀況下離開。
  有的同仁接到辭退通知找我申訴。不管說得多麼悲情,我只是平靜地聆聽,從不曾因為他們說了什麼而改變初衷。
  我不是故意裝作冷酷、有決斷力,而是有不同的看法──放一個不恰當的人在一個不適任的位置,對他個人是一種懲罰,對公司更是傷害。
  為什麼是懲罰?
  因為不適任,做了必然沒有成就感。
  做一個沒有成就感的工作,自己做了不愉快、沒有前途,上司也把他看成眼中釘。為了薪水而勉強待下去,對個人不是一種懲罰?
  我不覺得心軟會帶給任何人好處。
  從前面的事例來看,我是一個「感情不多」的人吧?
  「感情不多」有時候可以解釋成「絕情」。
  然而,我不認為自己是絕情的人。我對朋友熱心、對下屬照顧,別人有事找我,我是屬於「熱心」幫忙的人。
  幫忙歸幫忙,我不會濫幫、瞎幫,而是看情況。
  對雙方都有利的事,我竭力而為。
  對某一方有利,另一方有害,我會考慮。
  有個英文單字「indifference」,中譯是「冷漠、冷淡」,譯得有點生硬;原字義「in-difference」(沒有差異),這才傳神。
  仔細想想世間大部分的事,成又如何、敗又如何?真有那麼大的差異?
  考上好學校,就能保證什麼嗎?
  如今回頭看往日的朋友,成大功、立大業的,居然十之七、八是成績不好的同學。
  婚前愛得難分難捨,婚後打得你死我活的例子也是有。可見結婚未必是熱戀最好的結果;反而得不到的都是好的,分手以後能夠思念對方,對情侶未必是壞事。
  生命的長短也不重要,重要的是寬度。
  寬度由什麼決定?
  自己的心境。
  別忘了《快樂在自己心裡》
  事業、感情、生命都如此,還有什麼事值得斤斤計較呢?又有什麼事會造成很大的差異嗎?
  天下事──無論大事小事──不都是「in-difference」?
  如何才能養成「in-difference」的心態?
  感情少一點!
  少一點感情你才能看清楚什麼是對、什麼是錯,行事犯錯的機會因而會少一點,也才能冷靜面對那些不能改變的事。
  感情少一點,理智多一點,人生會幸福很多點。